熊大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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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债消?并非如此

作者:熊大明律师时间:2018年03月2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37次举报

案例回放

王某和张某是多年好友。2016年10月23日,王某因家中有事向李某借款20000元,并向李某出具一份借条,张某为王某提供担保,并在借条上担保人处签字。借款期限为一年,约定月息2分。借款到期后,王某没钱偿还。李某多次上门要求王某偿还借款,王某由于经济困难,一拖再拖。李某找到担保人张某要求其偿还借款,张某也无力偿还。一怒之下,李某将王某和张某诉至法院。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送达王某诉讼材料时发现,王某电话不接,家中无人。法官到王某所在社区了解情况,才得知王某已经逝世,并由社区出具一份王某逝世的证明。随后,李某申请撤回对王某的起诉,要求张某偿还借款。最终法院当庭裁判,支持李某的诉讼请求,判决张某偿还借款20000元及由此产生的利息。

2债务人死亡,债务如何处理

从以上的案例可看出,债务人死亡,有保证人的可要求保证人偿还债务。除此之外,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应如何追回?

(1)向死者的配偶追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6条的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债务人的配偶是否承担债务要根据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来确定。如果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债务人去世后,债务人的配偶应当承担债务的履行。

判断是否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综合判断:

①该债务是否发生在夫妻关系的存续期间,若不是,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②债务人产生债务的原因或借债的目的是否为了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或者债务用于家庭或夫妻共同生活;

③债务人举债的目的和债务本身是合法的,如果夫妻共同生活中丈夫所欠的赌债等,则不可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2)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

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我国法律规定,作为债务人的继承人应当在继承债务人财产的范围内承担债务人的债务。除非继承人放弃继承债务人的财产的,就可以不承担债务人的债务。否则死者生前的债务应由其继承人负责偿还。(来自:法律快车)


熊大明律师,河南国银(信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电话、微信号:18637670121、15537670815(助理)。长期...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信阳
  • 执业单位:河南国银(信阳)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11520********17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