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文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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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景图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房产纠纷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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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拆迁注意了!

发布者:孟文静律师|时间:2018年04月08日|分类:拆迁安置 |532人看过

面临拆迁,自家作为唯一收入来源的小商铺能获得怎样的赔偿?具体如何操作?拆迁律师李文谦和孟文静为您解答。

首先是该商铺的产权问题。若商户拥有该商铺的产权,则商户为被征收人,只要具备完整的产权手续,便可顺利获得赔偿。商户有权与征管部门协商选定评估机构,政府部门应当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等的相关规定,对商户进行房屋价值、停产停业损失、搬迁安置的补偿。但是实践中许多商户为商铺的承租人,对商铺并没有产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直接明确房屋产权人为被征收人,因此承租人在法律上实际处于一个较为尴尬的地位。但在商铺征迁过程中,征迁部门与相对人签订《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安置协议书》时,应当将承租人列为补偿协议相对人,否则属于遗漏征收补偿对象,程序不当。

其次,法律对用于经营活动的房屋与非经营的房屋规定了不同的补偿标准。作为征迁对象的商户,应该证明自己利用该征迁商铺进行了营业活动,可以用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每月缴纳水电费凭证、收货单等,证明该商铺用于开展经营活动。

再次,有的商户迫不及待想要拆迁以获得赔偿,但面临征迁,第一要做的是确认是否有有权部门发布的拆迁公告文件,确认对方拆迁是否合法,非法的拆迁可能就是后续补偿阶段纠纷的祸根。

商铺的单位面积投入、产出与收益都远高于普通厂房,根据李文谦和孟文静律师多年的实践经验,商铺1㎡的面积相当于厂房3㎡的面积,真正落实到实际经营状况还可能达到1:10的比例,甚至是更高。但在实践补偿时候,双方并没有拉开巨大的差距,最高比例也就达到1:3。李文谦和孟文静律师告诉您,从某种意义上说,征迁补偿不是申请得来的,而是在与征迁部门谈判过程中协商得来的。商铺拆迁是一项法律专业性较强的实务活动,且涉及的标的金额往往不小,建议您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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