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文静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景图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房产纠纷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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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迁户上访真的有用吗?

发布者:孟文静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拆迁安置 |7620人看过

 ——记我的一位被劳教的当事人

做一名律师是我的终身事业,成为一名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实属偶然。这几年做下来也做了数百起征地、拆迁案件,城中村改造、宅基地拆迁、私有房产拆迁、厂房企业拆迁各种类型的拆迁案件已不胜枚举,接触的当事人也有不下千人之多。

如若按照地域划分特点的话,南北方拆迁的被拆迁户的一个典型区别就是在于,东北、山东、河北等地区的被拆迁户,在遇到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或被强拆后的第一个想法是要先去上访,更有甚者已上访数年无果的情况下,才来咨询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而江浙一带、包括上海、福建等南方地区遇到同样情况的被拆迁户,往往有统一认识,上访解决不了实际问题,只有通过自身的办法或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比较现实。下面我要介绍的一位我的当事人就是在接受了委托后依然执着上访的一位被拆迁户的遭遇。

2012年初王老太找到了我们拆迁团队,当时我接待了她,经询问得知早在一年前她的700平米的厂房已被拆迁,而且在当地镇政府的威逼利诱下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但是协议内容显失公平,补偿严重不合理。王老太在经历了一年从唐山到石家庄再到北京的上访,被截访再上访的历程后,找到了我们,经审查,我们认为她的案件可以进行法律程序争取合理合法补偿,并告知她不要再走上访,上访不能解决她的拆迁问题。

由于该案当事人没有相关拆迁文件,我们首先从要求政府进行信息公开入手,并相继开展了大量工作。就在这时我们突然从王老太女儿处得知消息,王老太已被劳教,理由:非法上访,扰乱社会稳定!由于这个突发原因,我们只能暂时先搁置拆迁相关法律程序的进行,针对其被劳动教养进行行政复议及诉讼。这种情况,是作为征地拆迁律师最不愿看到的,因为不当的上访,导致拆迁的相关法律程序陷入被动!老百姓有一个最大的误解,就是遇到什么冤屈都想上访途径解决问题,但却不知不管你去省里还是北京上访,都是将你反映的情况逐级反馈的基层信访部门(即乡镇一级)解决,但是作为征地拆迁案件一般都是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政府部门负责的,试想,通过同级或下级信访部门来解决当地政府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能有效果吗!其次,老百姓天真的认为,地方政府出现的问题我去找中央来解决,地方政府应该会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妥协,到北京来上访也会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殊不知,就像我上面讲的,信访是有程序的,解决问题在基层!所以,才会出现一些被拆迁户在遭遇拆迁后上访多年,问题始终未决,等想到要用法律武器解决问题的时候,又早已过诉讼时效,致使无法启动法律程序进行维权,错过了维权的最佳时机。因此,被拆迁户在遇到房屋拆迁无法被强拆、偷拆后,如未能与当地开发商或政府就补偿问题达成一致时,尽早进入法律程序,争取最大利益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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