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文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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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景图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房产纠纷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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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20亩厂房遭百人强拆,代理律师力挽狂澜助维权

发布者:孟文静律师|时间:2018年01月04日|分类:经销代理 |330人看过

案情概要:

2014年7月8日,罗X与土地权利人蒙XX签订《场地租赁合同》,承租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XXX村集体土地20亩用于经营海绵制品,租赁期限自2014年10月8日起至2024年10月8日止。《场地租赁合同》约定地面建筑物归罗X所有。罗XX承租了该地块后,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改造,并依法办理营业执照进行经营。经多番努力,罗X经营的海绵制品公司各项业务都已走上正轨,发展前景较好。

2016年,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告知为建设广西医科大学武鸣校区项目,对罗X厂房进行征收。面对突如其来的征收告知,罗X从企业长远角度发展考虑内心是拒绝的,但是还是决定选择支持当地政府建设。在征收过程中,罗X并未见到征收补偿文件,一直是征收办人员口头告知补偿的事情。为此,罗X多次与征收办人员沟通补偿标准问题,但因双方补偿差距很大,一直未能达成补偿协议。2017年1月,在多次协商无果后,武鸣区政府为加快搬迁进程,组织百人对罗X厂房直接进行强拆,铲车、挖掘机等齐上阵,罗X经营数年的厂房瞬间倾塌,多年的心血一夕之间被毁。

律师风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第二条:“群众有意见的,要认真反复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群众思想疏导工作,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不得强行实施征地拆迁;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我国法律法规明令禁止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行为,区政府为了达到搬迁目的竟然直接强拆厂房,明显与法律规定背道而驰。面对区政府的“百人团”强拆行为,代理律师孟文静律师、李文谦律师并没有畏惧,而是迎难而上,在罗X厂房被强拆的第二日,就一纸诉状以罗X经营的海绵制品公司为原告将区政府诉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庭审中,区政府作为被告辩称不能证明涉案厂房为海绵制品公司所有,海绵制品公司并不是本案适格的原告,并辩称其并没有拆除涉案厂房。代理律师孟文静律师指出虽然涉案厂房是罗X所建,但是一直都是由海绵制品公司实际使用,拆除行为对海绵制品公司的权利义务产生了实际影响,且海绵制品公司是罗X一人投资设立的自然人投资公司,涉案厂房已转化为海绵制品公司资产,海绵制品公司有权提起诉讼。对于区政府辩称没有拆除涉案厂房,孟文静律师认为属无稽之谈,当庭提交区政府在涉案厂房进行征地的证据,且所提交的强拆视频证据已显示区政府工作人员在现场指挥强拆,足以证明罗X厂房强拆是由区政府所为。经过数小时激烈的陈述、质证、辩论,孟文静律师终舌战群儒,法院对孟文静律师的代理意见予以采纳,依法判决确认区政府涉案厂房的行为违法。至此,罗X从征收开始就一直悬挂在半空的心也终于有所安稳。

律师有话说: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无论是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还是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先补偿后搬迁是基本原则。在未依法进行补偿的情况下,任何人及任何政府部门都无权强拆房屋。而在面对违法强拆房屋行为时,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的权益而战,这样自身的合法权益才不会一直处于被践踏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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