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文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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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景图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房产纠纷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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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迁小课堂(9)】公有住房的住房人一定能得到征收补偿吗?

发布者:孟文静律师|时间:2016年01月11日|分类:拆迁安置 |586人看过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被征收人是指被征收房屋的所有人,因此,只有公房使用人参加房改购房后,才能取得所有权人的身份,也因此才能成为被征收人,从而取得补偿的权利。

不管成套住房还是非成套住房,承租人均有参加房改购房的权利。被征收的旧房房改后,发生了两个转变:一是房屋产权由公有变私有,二是原住户的身份变为私房产权人即被征收人,可以直接进行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

因此,公有住房的住房人必须成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才可以的到征收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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