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征收补偿费包括三部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其中前两项法律规定了明确的补偿标准,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具体标准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本次小课堂来讲一讲安置补助费如何计算的问题。
安置补助费分为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和征收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
1.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到六倍,但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补偿系数<15,则公式为:
耕地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系数(4≤补偿系数≤6)
(2)安置补助费的最高值: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补偿系数≥15,则公式为:
耕地安置补助费=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系数(补偿系数=15)
备注: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被征收的耕地数量/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数量
2.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
征收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上,只是补偿系数的取值可能不同。
注意: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关于“土地补偿费如何计算”请关注【征迁小课堂(3)】
关于“平均年产值如何计算”请关注【征迁小课堂(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