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晖律师
李晖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461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广东-东莞专职律师执业17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钟XX抢劫案一审量刑畸重,二审刑期减半

发布者:李晖律师 时间:2020年05月29日 387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2017521日,钟X标在韶关市XX买了一条铂金项链送给被害人邓某某,后反悔想要邓某某返还铂金项链。201752319时许,钟X标在南雄市XX附近的川越三国火锅店门口集结钟XX、钟X、姚X三人,在其驾驶的本田小汽车上商量要将其送给邓某某的铂金项链拿回来,四人商量好后,钟X标开车街上邓某某后经南雄市XX、上坪村来到南雄市XX道路边,钟XX、钟X、姚X三人也分别骑两辆女装摩托车到达南雄市XX道路边后,三人戴上钟XX事先准备好的帽子和口罩,通过恐吓以及殴打的方式抢走了邓某某的铂金项链1条、手表1块、苹果6手机1部和黑色钱包1个后逃离了现场。后钟X标主动返还手表、苹果6手机及黑色钱包,其家属亦主动赔偿并获得了邓某某的谅解。

办案经过

20171113日,南雄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钟XX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千元。钟XX不服提起上诉,委托李X律师作为二审辩护人。李X律师审查了案件材料,通过会见听取了钟XX的陈述,认为一审法院对钟XX的量刑畸重,并请求二审法院予以纠正。

案件结果

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全案的赔偿、被害人谅解的情节,且钟XX已经具结悔过,属真诚悔罪等情形,于201814日作出二审判决,改判钟XX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李晖律师,律师执业近20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湖南人和(东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从事律师工作十...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东莞
  • 执业单位:湖南人和(东莞)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1920********82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