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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赠与合同后不履行可以吗?

发布者:汪腾锋律师|时间:2021年08月18日|分类:抵押担保 |411人看过

  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那么,签订赠与合同后不履行可以吗?下面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的详细介绍。

  签订赠与合同后不履行可以吗?

  首先,签订赠与合同后,如果只是一般赠与合同,赠与人可以随意撤销赠与,即不再履行给付义务,不承担法律责任。

  反之,如果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比如向学校捐款,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要积极履行给付义务。

  在赠与人不履行时,即为违约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受赠人可以主张赠与人给付财产,赠与人拖延或是明确表示不给的,受赠人还可以去法院起诉处理。

  其次,赠与人出现以下法定情况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1、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

  不过,赠与人经济状况发生变化,要在赠与合同成立之后,如果签订赠与合同前经济状况就不好的,那么可能不是基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因为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赠与人难以维持正常生活

  有些人因为企业经营失败,但是不至于影响维持生计,那么还是可以接着履行赠与合同。

  因此,若是存在以上情况,即使是有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也可以撤销,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

  传统民法理论以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生效要件,而将合同划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且生效的合同。实践合同 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须以实际交付标的物才能生效的合同。区分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法律意义在于: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生效要件不同。诺成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发生效力,双方当事人即受合同的约束。而实践合同在交付标的物前,合同成立而未生效、对当事人不具有约束力。

  签订赠与合同后不履行可以吗?以上就是相关内容介绍,大家了解了吗?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联系汪腾锋律师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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