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的变更,是指公司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公司意思自主决定,公司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企业法人的分立或合并,因涉及法人与相对交易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了维护交易秩序和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法律对分立或合并后公司的债权债务移转,做了强制性规定。那么,企业法人变更后买卖合同是否需变更呢?
企业法人变更后买卖合同是否需变更呢?
广东知明律师指出,公司法人变更,原合同仍然有效,不需要重新签订合同,如果公司有变更,则工商局是有登记备案可以查阅的,无论是变更前变更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变。
企业法人变更后是否还需承担责任?
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法代代表变更后,企业的责任由企业承担,原法人代表不需要承担公司的责任。但如果法人代表作为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 【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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