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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你一万年是玩笑,借你一万年是赠与

发布者:汪腾锋律师|时间:2021年03月22日|分类:婚姻家庭 |359人看过

综合整理自:法拉理、现代快报、中国普法、山东高法

 

“爱你一万年”是电影《大话西游》里的经典台词。苏州的一名已婚男子出轨后,为对情人表真心,主动借了30万元给情人,还表示“如果非要加上一个期限的话,那就借一万年!”


案件回顾



1、借给情人30万,称“借你一万年”

张勇(化名)与李媛(化名)在2017年8月相识,之后相恋并同居。相识时,李媛离异。张勇还有家室,但其欺骗李媛,谎称已经与妻子离婚。

 

当时,李媛正好经济紧张,张勇为表真心,便主动转账30万元给她,并表明这笔钱是其已经取得离婚证的"保证金"。李媛收到转账后,随即表示要写一份借条给张勇。张勇不接受李媛的借条,还说道,"如果非要写借条,非要加上一个期限的话,那就借一万年!"


2、感情破裂,索要30万遭拒

2018年3月,两人感情破裂并结束同居关系,双方就该30万元产生争议。

 

张勇反复纠缠李媛,要求还钱,李媛表示卖房子也要还款。

 

此时,张勇又称,如果李媛同意与其保持恋爱关系,30万元可以继续作为"保证金"。李媛不肯,张勇便以该30万元系借款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偿还。


法院判决


 

相城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勇向李媛支付30万元后,双方通过微信分别作出了意思表示。李媛主动要求出具借条,但张勇用“加个期限一万年”的表述予以拒绝。因此,双方之间的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未能达成合意。该30万元款项已实际给付,李媛接受款项后,张勇明确表示借一万年,应认定为不具有要求归还的意思,应认定为赠与。

 

张勇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李媛同居,同居期间致李媛怀孕流产,在解除同居关系后又要求返还赠与的款项,其行为违背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原则。李媛曾表示卖房也要还款,但张勇又要求继续作为保证金,对于返还,双方也未达成一致。因此,张勇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最终判决驳回张勇诉请。


张勇不服提起上诉,苏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笔者观点



1、“小三”并无法律定义

在我国现有的法律中是并没有“小三”的相关定义和条款的,人们通俗理解为“破坏别人婚姻的人”,但由于“小三”自己可能并不知道对方存在婚姻关系,所以现实中“被小三”也普遍存在。

 

在张勇、张勇妻子和李媛三者之间,唯一能确定的就是婚内出轨的张勇必然存在错误,因为出轨不仅违背公序良俗,严重的还可能涉及重婚罪。


2、若是张勇妻子起诉李媛返还30万元,胜诉概率应该更大

一方面由于张勇给李媛的这30万为张勇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处分权利,除了日常生活所需的支出之外,任何一方不能随意挥霍、隐藏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张勇将夫妻共同财产私自处分给小三,损害了张勇妻子的财产权益,于情于理这都是不道德的,也是法律不支持的。因此,张勇妻子如果起诉李媛要求返还30万元,法院应当支持。

 

另一方面张勇妻子是本案中的无过错方。由于张勇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损害妻子的利益,因此妻子可以向法院提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30万中的一半必定属于妻子所有。所以,即使张勇将属于自己的那一半财产赠与李媛有效,妻子依然可以要回自己的15万元。

                                                  (本案中的姓名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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