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社会正处于转型加速期,给婚姻家庭带来了更多碰撞,“婚外情”之类的事情频频发生,很多人对婚姻和爱情存有危机感,认为仅靠道德和舆论监督,不能够解决人们对情感的信任危机;另一方面,人们的法律意识逐渐提高,已经习惯以签“合同”的方式来约定某些事情。所以越来越多的人会选择签订“忠诚协议”的方式来约定双方的感情,以给双方的婚姻和情感多一层的保护。那么,签订“忠诚协议”的方式来约定感情有法律效力吗?下面一起来看看广东知明律师针对相关内容的详细介绍。
签订“忠诚协议”的方式来约定感情有法律效力吗?
因为没有明确的法律认定,现阶段,法院在处理“夫妻忠诚协议”这一问题时,实际上是秉持了谨慎和保守的态度。司法实践中还是倾向认为婚姻法上的忠实义务,是一种道德上的义务,并非法律上的义务,协议中关于离婚后财产分割的约定不应作为确定双方具体民事权利义务的约定,也不应该作为夫妻财产分割的依据。
那么,忠诚协议中“若婚内出轨,则净身出户”有法律效力吗?
首先,可以明确的告诉大家,“忠诚协议”约定的“若婚内出轨,则净身出户”,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其次,虽然法律上并不禁止夫妻之间,签订忠诚协议,但同样也没有赋予此类协议强制执行力,所以忠诚协议约定的“若婚内出轨,则净身出户”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夫妻双方因一方出轨导致离婚,该“忠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不能做为依据。至少通过诉讼程序基本不可能实现,唯一的可能,就是事先平等、自由签订相关协议,并遵守约定。
如果双方需要通过诉讼离婚,虽然忠诚协议约定的“若婚内出轨,则净身出户”实现难度很大,但并不是婚内出轨一方在财产上就完全不用承担损失。根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在符合法定情形下,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听完上面律师的分析,你不是觉得签订“忠诚协议”一点用处也没有?
其实,并不是,如果双方感情无法挽回,走到离婚地步,双方所签订的“忠诚协议”,只要证明双方是在自愿协商的情况下签订的,而且内容比较具体化,且在违反忠诚协议时,协议中约定的赔偿数额不过高,可以为法官提供一个较为明确的参考。需要注意的是,切忌在忠诚协议中有“净身出户”、“限制人身自由”、“剥夺孩子抚养权、监护权、探视权”等约定,这些约定不在有效之列。
然而“忠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那怎么样才能避免协议的无效呢?
那首先要根据目前处理案件的趋势确定什么可以约定什么不可以约定。
损害赔偿金是可以约定的,但也要注意度,如果过高,会被调整。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财产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所以对于一方婚前财产可以约定共同共有。
签订“忠诚协议”的方式来约定感情有法律效力吗?以上就是相关内容介绍,大家了解了吗?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联系汪腾锋律师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