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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能不能抵押?

发布者:汪腾锋律师|时间:2021年01月06日|分类:抵押担保 |1552人看过

  某公司为了开发一个项目,急需一笔资金。他们决定把另一处正在建造的办公楼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通过实地考察看到该建筑尚未竣工,迟迟没有同意。那么,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能不能抵押?下面一起来看看广东知明律师针对相关内容的详细介绍。

  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能不能抵押?

  答:可以。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权,而将该财产抵押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抵押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是对合同进行的担保,设立抵押权是对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我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可以抵押。以正在建造中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在建工程作抵押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第一、抵押设立的目的是为了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的资金,并且只能向银行贷款;

  第二、抵押人取得合法的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并且将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一并抵押;

  第三、在建工程作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登记是在建工程抵押权设立的必备条件,不登记抵押权就没有设立,债权人就不能取得抵押权。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八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一百八十七条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抵押登记的效力分为登记设立主义和登记对抗主义。正在建造中的建造物依法可以抵押,其抵押适用登记设立主义。

  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能不能抵押?以上就是相关内容介绍,大家了解了吗?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联系汪腾锋律师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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