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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阴阳合同后发现被坑,要怎么维权?

发布者:汪腾锋律师|时间:2020年12月31日|分类:合同纠纷 |620人看过

  有网友求助广东知明律师:“律师!你好,我在上个月买了一套二手房,我是到我们小区附近的一家中介公司去看的房子,被中介公司诱惑签订了阴阳合同,说是能够合理避税,我当时就信了,结果我买了之后通过朋友那里得知我被坑了,我想知道签订阴阳合同怎么维权?”那么,签订阴阳合同后发现被坑,要怎么维权?我们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的详细介绍。

  签订阴阳合同后发现被坑,要怎么维权?

  1.如果由于中介的原因签订的阴阳合同导致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失,要注意以下三点才能让中介承担责任:

  2.(一)法律上要有证据证明中介参与了阴阳合同,才会有责任问题,证据主要指中介在过户价格确认书或补充协议上签字或盖章,或者同时在预约和现售上盖章但两份合同差价悬殊。

  3.(二)即便有证据证明中介参与阴阳合同,但现有民事、刑事法律对于中介这一行为并无明确规定,仅有行业规范和行政性处罚规范,故法院一般不会直接判决中介因协助避税而承担责任,最多是依职权建议有关机关追缴税款和进行行政处罚。

  4.(三)行政主管机关和行业协会有权对参与阴阳合同的中介进行行政处罚。

  5.认定有效的情形:

  1、对于差价以装修名义并且差价较小的,一般认定合同有效。

  2、没签过户确认书,现售价变少的,视为双方意思变更,现售合同有效。

  6.认定无效的情形:

  1、对于差价太大,一般会认定无效。

  2、对于双方仍想交易但过户时一方主张以真实价过户,另一方拒绝的,会调解,调解不成则认定合同不成立。

  3、对于卖方不想卖,主张中介与买方恶意串通以低价过户损害其利益的,一般认定合同有效但过户价格条款无效。

  4、对于买方不想买而主张卖方避税,或者签现售后只想以现售合同上的低价买,一般认定合同有效但过户价格条款无效。

  被骗签订阴阳合同多半是因为中介在中间捣鬼,此时受害人可以要求中介机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中介机构还会受到行政处罚。在二手房交易中阴阳合同被认定无效的情况要多于有效,买卖双方最好不要冒险签订阴阳合同,以免出现纠纷时因合同无效导致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失。

  签订阴阳合同后发现被坑,要怎么维权?以上就是相关内容介绍,大家了解了吗?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联系汪腾锋律师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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