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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不经过公证有效吗?

发布者:汪腾锋律师|时间:2020年12月18日|分类:婚姻家庭 |385人看过

遗嘱不经过公证有效吗?广东知明律师指出,只要遗嘱订立人在订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么这份遗嘱便是有法律效力的。公证并非遗嘱生效的法定要件,只是说经公证的遗嘱的法律效力要比普通遗嘱要高而已。

  如何出具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

  1、 遗嘱的形式

  《民法典》第1134-1139条,规定了6种遗嘱形式,分别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新增)、录音录像遗嘱(新增)、口头遗嘱、公证遗嘱。

  自书遗嘱是指由被继承人亲笔撰写,在遗嘱中对自己的个人合法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并由被继承人进行签名、注明年月日的一种遗嘱方式。

  2、 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典》第1143条明确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限制民事行为行为能力人所撰写的遗嘱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能辨认或者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人,

  在我国未满8周岁的孩子是完全无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此外已满18周岁的成年人根据其智力或者精神状况也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老人到了非常大的年龄才撰写遗嘱,如果老人患有老年痴呆等情形的,很有可能就会被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最终导致遗嘱被认定无效。这也可以理解,因为在中国死亡是很忌讳的,所以遗嘱这种事情人们还是不愿意过早的讨论的,但是为了不必要的纠纷还是建议有点提前意识。

  (2) 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民法典》第1143条第二款规定,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真实意思的反映,如果遗嘱人是被胁迫或者受欺骗所立的遗嘱,那么该遗嘱是无效的。比如一位父亲,有一儿一女,如果儿子以胁迫的手段让父亲撰写遗嘱,把遗嘱都留给自己,那么这份遗嘱因为并不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那么该遗嘱会被认定为无效,遗嘱认定无效,遗产就会按照法定继承执行,由夫妻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共同分割。

  (3) 遗嘱只能处分自己个人的合法财产

  遗嘱只能处分遗嘱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不能处分她人财产,处分其他财产会被认定无效。比如房屋是夫妻婚后共同购买的,那么房屋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遗嘱人在遗嘱中不能将给房屋约定全部归属所有,因为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有一部分是属于妻子的,因此遗嘱人无权处分的这一部分会被认定为无效。

  (4) 立遗嘱时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民法典》明确规定,立遗嘱时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举例子,父亲年迈98,有老伴还一个儿子但是老伴也已经90多没有劳动能力,也没有相应的生活来源,那么父亲在立遗嘱时不能把财产全部留给孩子,必须给自己的老伴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最后,广东知明律师指出,订立遗嘱的时候,虽然作出了一定的要求,但对于不同的遗嘱而言,法律中的要求不同。若是一般的遗嘱,如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以及录音遗嘱,就没有要求办理公证。但要是订立的公证遗嘱,则此时必须要办理了公证手续之后,才会发生效力,反之即使订立了遗嘱也是无效的。因为公证遗嘱中,公证就是其中的必经程序。

  遗嘱不经过公证有效吗?以上就是相关内容介绍,大家了解了吗?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致电或联系汪腾锋律师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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