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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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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通过诉讼解除收养关系?

发布者:汪腾锋律师|时间:2020年12月16日|分类:婚姻家庭 |321人看过

  如何通过诉讼解除收养关系?广东知明律师指出,收养关系当事人就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收养人、送养人以及已经成年的被收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裁决收养关系是否予以解除。下面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的详细介绍。

  收养的特征有哪些?

  (1)收养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收养不仅关系着当事人的利益,也涉及到社会的整体利益,因此,各国法律都对收养行为以及收养关系进行规范和调整。收养的成立、有效,除要求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履行法定的程序。

  (2)收养是变更亲属身份和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

  收养行为成立后,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产生父母子女间的身份关系和权利义务关系,被收养人与其生父母之间的身份关系和权利义务随之消灭。但被收养人与生父母及其亲属间的血缘关系依然存在,关于禁止近亲结婚的法规对他们仍有约束力。

  (3)收养只能发生在非直系血亲和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之间。

  收养的目的是为了确立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收养行为只能发生在旁系血亲的长辈和晚辈之间或者发生在不具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之间。

  (4)收养关系是一种拟制血亲关系。通过收养使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产生如同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也叫“准血亲”,即法律拟制的血亲关系。拟制血亲关系不同于自然血亲,它可以依法产生也可以依法解除。

  如何通过诉讼解除收养关系?

  诉讼解除收养关系的适用情况,主要是两种。

  1、被收养人已成年,关系恶化,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根据双方关系的实际情况,本着维护收养关系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如果双方关系尚未恶化到无法共同生活的程度的,应当查明纠纷原因,着重调解和好;如果双方关系已经恶化到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的程度的,应当准予解除收养关系。

  2、养子女未成年时,收养人或者送养人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为保护未成年被收养人的权益,我国《收养法》禁止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未成年时解除收养关系。因此如果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未成年时提出解除收养关系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依据《收养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驳回其诉讼请求。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养子女合法权益的行为,送养人可以要求解除收养关系。虐待,指的是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有病不给医治、强迫劳动等方法,在肉体上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的行为。遗弃主要指的是对于年老、年幼的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一般以不作为的方式,即对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不履行法定的扶养义务,具体包括不负担经济上的供给义务和生活上的照料义务。上述行为主观上均表现为故意的形式,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有虐待、遗弃的行为,从有利益未成年收养人的角度出发,如有上述行为,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解除收养关系。但如果生父母反悔,并用不正当手段破坏养亲子关系,以至于收养关系恶化,无法继续维持的,法院也可以判决解除收养关系。送养人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如果是送养人一方反悔,养父母并无过错的,法院应从保护合法收养关系的原则出发,教育送养人应当遵守协议,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是送养人有正当理由,例如收养人对养子女不履行抚养义务,虐待,遗弃,以及其他侵害养子女的合法权益行为的,法院应当判决解除收养关系。

  如何通过诉讼解除收养关系?以上就是相关内容介绍,大家了解了吗?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致电或联系汪腾锋律师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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