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失踪死亡,继承人要还债吗?广东知明律师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遗产债务的清偿,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限定继承原则,即对于负债超过遗产价值的部分,继承人不必清偿。
2、特留份原则,即对继承人中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也应当为其保留适当的遗产份额。
3、清偿优先于继承,即在被继承人有债务的情况下,应当优先用遗产清偿,留有余额的才能执行遗赠。
继承人不还债怎么办?
若是债务人若是继承了遗产后不愿偿还债务,那么债权人便可以拿着借条等相关凭证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其子女要求法院强制执行。但是,若债务人放弃继承,那么债权人也不能起诉债务人。
另外,我国法律也规定,债务人继承的债务是有限责任制的。比如,债务人欠款100万,而其继承人只继承了50万的遗产,那么继承人只需偿还50万的债务,另外那50万由继承人自愿决定是否偿还。还与不还,法院也无权进行干涉。
值得注意的是,债务人的继承人并不一定是他的子女。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第一继承人包括债务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继承人则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而第三继承人则为债务人的直系亲属。因此,若是债务人的继承人继承了遗产后但拒绝还钱,那么债权人是有权起诉继承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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