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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明律说| 你生了我,我却想杀了你

发布者:汪腾锋律师|时间:2020年05月07日|分类:婚姻家庭 |454人看过

  你生了我,我却想杀了你

 2020年5月6日,网上一段视频引发关注。视频中,多名男子从两米多深的土坑中救出一位老人。据悉,这是一位被自己亲生儿子活埋的老母亲。

  

案情回放


   2020年5月2日晚,马某将其瘫痪在床的母亲王某用手推车推出去。次日凌晨,马某一人回家,家人见状便立即询问马某母亲的去向。马某谎称自己是将母亲送往亲戚家,家人听后迅速出发寻找,而后马某便独自一人离家出走了。

5月5日上午,张某(王某的儿媳妇)就上述情况到陕西靖边县公安局新庄派出所报案。接警后,靖边县公安局新庄派出所、刑侦大队迅速展开调查,并将嫌疑人马某传唤到案突击审讯。在民警对马某进行询问时,马某仍然坚称将母亲王某送至亲戚家中,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王某并未被送到亲戚家后,马某被带回派出所。再次询问时,马某神色慌张,语言前后矛盾,在办案民警的再三询问之下,马某终于吐露自己将母亲用人力车拉到靖边县万亩林某处的一个废弃墓坑,然后亲手将母亲王某倒进去埋了。

民警了解这一情况后,立即赶到现场对该墓坑进行挖掘,期间还隐约听到呼救声。在民警拼尽全力掘开墓坑之后,已经被埋了三天的王某终于获救了,而此时她虽然还有生命体征,但也有些许神志不清了,民警立即将王某送往医院救治。 

目前,马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

为什么是“故意杀人罪”而不是“遗弃罪”呢?



1. 主观方面不同。

故意杀人罪的主观故意是剥夺他人的生命。

遗弃罪的主观故意是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人企图通过遗弃达到逃避或向他人转移自己的扶养义务。




2. 客观要件不同。

故意杀人罪是将无法自理的婴儿或老人放置于不能获得救助甚至是危险的地方,例如:罕见人烟的荒野、野兽出没的山沟等。

遗弃罪是将被害人遗弃于能够获得救助的场所,例如:人来人往的车站、他人家门口等。


由此可见,区分故意杀人罪和遗弃罪的核心就是,被遗弃者能够获得救助的机率有多大。遗弃罪的目的仅是为了逃避本应承担的扶养义务,而故意杀人罪是为了剥夺他人生命,因此故意杀人罪比遗弃罪更加恶劣。 

   结合此案,王某将自己的亲生母亲丢弃在两米深的墓坑中,并用黄土掩埋,这种行为显然已经不是单纯的放弃扶养义务,而是想要剥夺这位老母亲的生命,这便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笔者态度

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虎毒还不食子,王某这种丧失人性的行为不仅违反了人伦道德,更加触犯了法律的底线。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生命权是公民作为权利主体的最基本前提,没有生命权,其他的权利也就无从谈起。生命权是至高无上的,不容任何人侵犯的,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剥夺他人的生命。因此,故意杀人罪也是我国刑法中为数不多的性质极其恶劣的罪行之一。目前,王某已经被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生而为人,就应该有最基本的伦理道德。人之所以是人,而不是牲畜,就是因为人有七情六欲,知人间情暖。母亲赋予我们生命,将我们养育成人,即使生育之情无以为报,但养育之恩也不能忘却。所谓你养我小,我养你老,在我们嗷嗷待哺之时,母亲呵护我们茁壮成长,可当母亲步履蹒跚之时,我们也应该搀起她的手陪她漫步夕阳。
以上就是今天的推文,如有法律疑问欢迎大家来电咨询汪腾锋律师团队(136-3150-9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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