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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众罚跪乃错误示范,家庭教育以尊重为本

发布者:汪腾锋律师|时间:2022年01月24日|分类:私人律师 |647人看过

综合整理自:北京日报


1月12日早晨,一名女子在北京地铁7号线上狠狠地捏了孩子的脸,还让孩子当众下跪,引得同车乘客纷纷侧目。可熟知让孩子当众下跪的教育行为已经触犯了最新的法律。

案情回顾

魏女士登上了7号线开往北京西站方向的地铁。7时50分左右,她在车厢里看到,一名七八岁的孩子拿着手机坐在对面的座椅上,一名女子狠狠地捏了捏孩子的脸,导致口罩都从孩子的耳朵上被揪了下来。



孩子默默戴好口罩,女子又用手打掉了孩子的帽子。这次孩子不敢去戴帽子了,女子紧接着从孩子手里夺过手机,抬手又要打孩子,孩子下意识地伸手去挡。


“我听到女子对孩子说‘别坐着了’,然后两人去了另外的车厢。她把孩子的书包往地上一扔,让孩子跪下。”魏女士说,孩子从湾子站一直跪到了北京西站,跪了快一站地。


地铁到站后,女子自己双手插兜走了,孩子连忙捡起书包,背上后追着她跑。在车上,车厢里有人劝这位女子,可女子却回怼说;“我说我的孩子,我想让(他)干嘛就得干嘛。”


这件事情在网络上曝光之后,网友对此愤懑不平。有网友表示:“孩子不是你的所有品,也不是你的私有物。”还有网友提醒,关于家庭教育已经出台相关法律,该女子是不是触犯了法律?

《家庭教育促进法》


第五条 家庭教育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异;
(二)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三)遵循家庭教育特点,贯彻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
(四)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协调一致;
(五)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
笔者观点

《家庭教育促进法》是今年1月1日刚刚开始实施的,上述法条中就提到了家庭教育应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本案中,面对一个8岁左右的孩子,采取如此粗暴的方式不仅会给孩子造成了心理创伤,也给周围人造成了心理不适,是不合理且不负责的表现。
 
正因为孩子的成长少不了家庭的教育,而父母的教育方式又对孩子的影响甚大,所以为了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和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我国专门制定了《家庭教育促进法》,希望可以培养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也正因如此,孩子再也不是糟粕思想中的私有物和附属品,不是想打就打任人摆布的物件。父母在公共场合教育孩子,更应该保护孩子的自尊心,家长对孩子尊重与理解,才更能唤醒孩子的自省与自爱,希望不要再出现类似伤害儿童身心健康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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