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晚,元气森林官方店推出优惠活动,但由于运营人员设置错误,价值216元左右的36瓶气泡水,实付款只有10元,共造成该店200多万元的损失。随后,涉事店铺元气森林官方店已下架所有商品。
有消费者晒出截图表示,在自己购买之后,有自称元气森林淘宝店运营的店员出面承认设置错误,请求自己取消订单并退款。目前,网友态度分为两派,有的网友认为这是店员失误,无心之举,但也有网友质疑这是刻意营销。10月26日,元气森林官方店表示:“淘宝店铺昨晚出现运营事故了,目前正在想办法妥善处理。”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格式条款等含有该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笔者观点?
目前对于元气森林官方店是否要“按单发货”有不同说法,笔者将从以下两个观点进行分析:按照《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尽管是元气森林官方店自己员工设置的错误价格,但从损害结果来看也属于显失公平的情况。元气森林官方店可以向法院起诉,表示此合同属于显失公平,已经不属于正常促销行为的范围,故撤销此合同,以保证交易的公正性。如果法院支持商元气森林官方店的主张,不按错误价格发货,但已经造成消费者损失的,店铺可能要承担部分赔偿。根据《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也就是说,网购中打折、促销的情况经常发生,但只要消费者确认了价格,支付了价款,此合同就已成立,商家不能以任何理由说合同不成立。又因为特殊法优于普通法,即《电子商务法》应优先于《民法典》适用。因此,元气森林应该按消费者支付价格发货,忠实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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