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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大意失关公”,巨额违建谁负责?

发布者:汪腾锋律师|时间:2021年09月09日|分类:拆迁安置 |1649人看过

 综合整理自:红星新闻




案情回顾





2020年10月8日,荆州巨型关公雕像被住建部通报,责令整改。通报称,湖北省荆州市在古城历史城区范围内建设的巨型关公雕像,高达57.3米,违反了《荆州古城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破坏了古城风貌和历史文脉。


据报道,关公像所在的关义公园于2014年动工,基础建设部分于2016年建成和试营业,但消防验收一直未通过。据多份官方文件显示,前述关公雕像“未经规划许可”,系“违法建设”。

据央视“焦点访谈”报道,巨型关公像造价达1.729亿元。在项目没有获得审批的情况下,相关部门在雕像长达两年的建设期中,始终不闻不问。

2020年11月17日,荆州市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积极推进项目整改,科学制定搬移方案。

近日,荆州巨型关公雕像已启动拆卸转移工作,目前关公雕像的头部已被卸下。据了解,关公像拆迁项目中,拆后异地组装总投资4000万元,项目名称为“像体铜片拆解及异地组装”,搬移工程总投资为1.5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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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古城保护条例》 第二十四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保护古城历史风貌、传统格局和自然环境。

古城范围内不得新建、扩建工业企业;其他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当符合古城历史风貌和保护规划。

古城范围内建设活动应当符合下列限高规定:

(一)荆州城墙文物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但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其他建设工程的,建筑檐口高度控制在六米以下;

(二)荆州城墙一类建设控制地带建筑檐口高度控制在十二米以下;

(三)荆州城墙二类建设控制地带城墙内建筑檐口高度控制在十五米以下,荆州城墙二类建设控制地带城墙外建筑檐口高度控制在二十四米以下。

古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在以上高度控管下,应当同时符合各自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要求。

不符合以上规定的建筑物,应当依法逐步降层改造、拆除。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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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观点




此前也有人建议,虽然关公是违法建筑,但既然已经耗费巨资建成,不如就此保留,只处以一定罚款即可,一来多了一个旅游景点,二来也省了搬迁的麻烦。这样看来虽有利处,但弊处更大。世人是否就会认为违法建筑虽违法,但只要建成就不会被拆,交上一笔相应罚款即可了事呢?这种贪图便捷省事的做法是决不允许的,否则长远来看,交钱就能解决一切问题,社会乱象将会越来越多。

回到此事,巨型关公像看似威武霸气,但毕竟不符合规定,那这1.7亿的造价、1.55亿的搬迁款,难道不是一种浪费吗?关公像的根源问题当然在于建设方,但关公像非一日建成,在长达几年的施工过程中,难道政府部门从未发现过?如果看见过,那是对法律法规的漠视,还是被眼前的一些经济利益所蒙蔽了?古有关公大意失荆州,今有荆州大意失关公!虽说这是一句戏言,但却让人笑不出来,不仅仅是这3亿元被打了水漂,将来如果再发生类似事件,又该由谁来买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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