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友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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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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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转让协议书

发布者:陈友兰律师|时间:2016年11月14日|分类:合同纠纷 |672人看过

房屋产权转让协议书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方黄某某与乙方尹某某就甲方位于长沙市**区解放路新城小区*号商品房属于自己名下产权部分转让给乙方尹某某一事,经双方自愿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黄某某因欠他人债务而向尹某某借款30万元(大写金额叁拾万元)用于偿还甲方外欠他人的债务,现黄某某无力对乙方的这笔借款债务予以偿还,黄某某自愿将位于长沙市**区解放路新城小区*号商品房把属于自己所有权那一部分转让给乙方尹某某,用于抵销向乙方尹某某所借的30万元债务。

二、黄某某把属于自己那一部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乙方后,甲乙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就此消灭,黄某某不得就属于自己那一部分房屋所有权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乙方也不得就该30万元债务再向甲方黄某某主张任何权利。

三、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有关的相关手续,房屋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在乙方办理过户手续之前,甲方不得向乙方主张对房屋的所有权,也不得向第三人公示对此房屋享有房屋所有权。

五、本协议不违反法律的规定,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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