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转让协议书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方黄某某与乙方尹某某就甲方位于长沙市**区解放路新城小区*号商品房属于自己名下产权部分转让给乙方尹某某一事,经双方自愿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黄某某因欠他人债务而向尹某某借款30万元(大写金额叁拾万元)用于偿还甲方外欠他人的债务,现黄某某无力对乙方的这笔借款债务予以偿还,黄某某自愿将位于长沙市**区解放路新城小区*号商品房把属于自己所有权那一部分转让给乙方尹某某,用于抵销向乙方尹某某所借的30万元债务。
二、黄某某把属于自己那一部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乙方后,甲乙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就此消灭,黄某某不得就属于自己那一部分房屋所有权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乙方也不得就该30万元债务再向甲方黄某某主张任何权利。
三、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有关的相关手续,房屋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在乙方办理过户手续之前,甲方不得向乙方主张对房屋的所有权,也不得向第三人公示对此房屋享有房屋所有权。
五、本协议不违反法律的规定,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