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萌律师
李萌律师
山东-淄博专职律师执业8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垫资原材料后要不回钱?

发布者:李萌律师 时间:2022年11月15日 104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给人垫资购买原材料后期垫资款越来越多要不回钱后起诉在立案查封后经一审和二审将本金利息律师费等全部追回

主要案情张某是做粉碎砂石料生意的与王某合伙成立一家材料公司前期由张某在微信群中发布消息找人出资垫付购买原材料后李某垫资购买原材料每吨石料加价两毛由公司会计微信通知白某收款账户李某将原材料款转入该账户中因双方未签订任何合同也未约定回款时间造成了李某垫付的款项越来越多后期张和王不再继续经营张某开始赖账欲将所有款项独吞

在接受李某委托后经过梳理案情并搜集证据后确定了将张两人成立的公司以及该公司的变更后唯一股东全部列为共同被告通过法院直保系统查询到只有张名下银行账户有存款考虑到该案件的顺利执行张某的法律责任尤其重要因双方没有合同另外再加上张某不承认自己与李某之间存在交易关系本案的案件事实查明工作尤其复杂一审法官在审理案件中也十分谨慎最终案件在经历了三次开庭两次法庭调查后判决所有被告均承担法律责任张某在一审判决后不服上诉二审法院二审法院经调查后驳回了张某上诉请求

其实该案虽为合同纠纷实则为借贷因为现今我国法律对民间借贷支持的利息越来越低所以在实践中又出现了垫资买卖的关系这类情形越来越多但是因为缺少合同又涉及公司的股权和股东的责任但是本律师在确定好诉讼方案后多次与法官沟通交流一审法官全部采纳了律师的代理意见

山东联亨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淄博市律协涉外专业委员会委员,为多家大型国营、民营和政府参股企业提供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专注于...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淄博
  • 执业单位:山东联亨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0320********05
  • 擅长领域:离婚、劳动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