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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蓉该赔王宝强多少钱?王宝强发声明是对还是错?

发布者:叶春红律师|时间:2016年08月16日|分类:债权债务 |573人看过

马蓉该赔王宝强多少钱?王宝强发声明是对还是错?

【新闻】 王宝强发离婚声明自曝妻子与经纪人有染

王宝强在其离婚声明中表示:现因马蓉与我经纪人宋喆的婚外不正当两性关系,严重伤害了婚姻,破坏了家庭,郑重决定解除我与马蓉的婚姻关系,同时解除宋喆的经纪人职务。声明中还表示:我无论在生活中、工作中、社会交往中,都是一个对婚姻与家庭、对朋友与团队、对工作与社会,尽责忠诚的人。我无愧于关心我,厚爱我的家人、朋友和社会,我自婚姻关系建立以来的一切言行与举止,绝对忠诚、正派与宽容,但我绝无法容忍恶意背叛婚姻、破坏家庭的行为。

【律师见解】

叶春红律师认为:根据王宝强微博发布的声明来看,马蓉具有“出轨”和“转移财产”方面的问题。

第王宝强可以主张的权利主要是损害赔偿和财产多分少分的问题

依据的法律主要有:

《婚姻法》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重婚的;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八条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我国《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马蓉该赔王宝强多少钱?叶春红律师认为:

首先,王宝强如果单纯依据“婚姻出轨”来主张损害赔偿,由于不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情形,一般很难主张实现。除非出现有证据证明宋喆和马蓉同居、或有私生子的情况。

其次,如果王宝强依据《婚姻法》第47条,“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而主张自己多分,而马蓉少分或不分。可以说王宝强一点把握也没有。因为婚姻法47条明确了一个前提,就是“离婚时”,只要对方在“离婚时”没有发生上述情况,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也就是对于马蓉来说,在王宝强发表微博前的“资产转移”不论是否合理,只要离婚时不隐瞒,就不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而导致少分或不分。

王宝强发声明是对还是错?叶春红律师认为:

凡事均有两面

正面:

1,微博确定“离婚时”,减少损失。在法院向马蓉送达起诉书之前无形中向其宣告“离婚”。防止马蓉在法院送达起诉书之前合法的转移资产或做出破坏家庭财产的行为。

2,可以利用舆论坐实马蓉“婚姻出轨”的事实,通过舆论挖掘发现马蓉出轨的证据。

3,博取家庭和舆论的同情。

负面:

1,舆论是一把双刃剑,也是把自己推到一个风口浪尖。

2,王宝强自己把“精神损害”的影响放大了,涉及到精神损害的赔偿问题时,自己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3,单方面通过微博把别人的隐私公之于众,也是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的。也会存在损害赔偿的问题。

4,对于家庭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影响。

总之,结合和分手都是经济账,绝对需要慎重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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