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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后也未拿到房?老年父母立遗嘱最容易犯的错误!

发布者:温国彪律师 时间:2021年03月16日 638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遗嘱公证后也未拿到房?老年父母立遗嘱最容易犯的错误!

案例要旨

父母一方立遗嘱经常出现遗嘱无效情况,往往是因为没有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如果遗嘱处分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单独立遗嘱处分只能处分个人份额,涉及夫妻另一半的份额是无权处分的。因此,在遗嘱继承案件中,父母立遗嘱时,需要注意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

孟X1等与孟X4继承纠纷一审遗嘱继承纠纷案

一、案情简介

孟X与王X于1949年结婚,双方均系初婚,婚后生育四个子女,即孟X1、孟X2、孟X3、孟X4。孟X于2000年1月15日去世,王X于2015年6月11日去世。孟X和王X父母均早于二人去世。

1996年9月26日,位于北京市朝阳区XX房屋及北京市朝阳区XX房屋登记在孟X名下。2007年10月19日王X立遗嘱记载:……我丈夫孟X去世后留有两套房产,分别是1号和5号房屋。上述两套房产均为当年福利分房……所以我去世后1号房产由我次子孟X4继承。我丈夫孟X去世后,我大部分时间是我次子孟X4照顾,所以我去世后另一套房产5号也由我次子继承。我去世后我次子孟X4一家不再参与其他财产的分配。

2008年4月29日,北京市某公证处对王X与孟X4签署的赠与合同进行公证。赠与合同记载:根据京房权证朝优私,朝私更成字第X号房屋所有权证,孟X是朝阳区1号,建筑面积57.01平方米的产权所有人。根据京房权证朝优私,朝私更成字第X号房屋所有权证,孟X是朝阳区5号,建筑面积57.18平方米的产权所有人。上述两套房产均为赠与人与孟X夫妻共有产,孟X已去世,上述房产中属于孟X份额的继承法律手续尚未办理。上述房产中属于王X的份额,王X自愿赠与儿子孟X4所有,孟X4接受上述赠与。

庭审中,孟X4称1号房屋现在处于出租状态,5号房屋由其自行使用。孟X4提交王X书写证明一份,证明孟X去世后,王X一直和孟X4一起生活,尽到主要抚养义务,要求多分份额。三原告称证明不是王X写的,是孟X4写的。手印不确定是王X按的。该证明没有证明人的签名,不认可。王X是靠其养老金独自生活。

法院裁判结果为:

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1号房屋由孟X4继承十分之七份额,孟X1、孟X2、孟X3各继承十分之一份额,并相互配合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

二、位于北京市朝阳区5号房屋由孟X4继承十分之七份额孟X3各继承十分之一份额,并相互配合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

三、因1号房屋与5号房屋价值不同,因此对于孟X4要求占1号房屋100%的份额,与5号房屋其所享有的份额进行折抵意见,本院不予采纳。

二、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继承方式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遗嘱与遗赠的一般规定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三、律师评价: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在本案中,1号房屋、5号房屋虽然登记在孟X名下,但该两套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X享有一半份额。孟X去世时未留有遗嘱,因此该两套房屋中属于其份额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王X应占两套房屋各3/5份额,孟X1、孟X2、孟X3、孟X4各占1/10份额。王X去世前,留有遗嘱确认其所拥有的两套房屋份额由孟X4继承。因此,1号房屋、5号房屋孟X4各占7/10份额,孟X1、孟X2、孟X3各占1/10份额。

本团队律师提醒您立遗嘱时要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遗嘱如果处分了配偶的财产份额,会导致部分无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8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从法律规定可知,立嘱人有权处分的是个人财产,因为老年人经常认为夫妻一体,一个人可以决定遗嘱,但是忽视了在法律上如果涉及夫妻共同财产,个人是无权处分的。

那怎么判断是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呢?值得注意的是,不能简单地以房产登记名来确定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除约定的外,婚后取得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因此,如果一份遗嘱未经另一半允许私自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那么遗嘱中处分了配偶所拥有的份额部分内容是无效的,如果夫妻一方立遗嘱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如房产,那应该按照夫妻半份来分,遗嘱中的子女有权继承一方的半分份额,但属于夫妻另一方的半份额遗嘱会无效。

温国彪,现系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京师律所合伙人、“一带一路”中俄法商服务中心主任、俄罗斯远东办公室创始人,北京市朝阳地区...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朝阳区
  • 执业单位: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56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公司法、法律顾问、涉外法律、国际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