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丽娟律师

  • 执业资质:1320720**********

  • 执业机构:江苏公善民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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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发帖侵犯医院名誉,本律师接受委托发律师函

发布者:伍丽娟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3日|分类:侵权 |9072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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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善民律师事务所伍丽娟律师受XXXX医院的委托,现就你网的论坛上网友描述的内容与事实不符、涉嫌诽谤XXXX医院一事致函如下:

XXXX医院是一家经国家法定机关批准的合法医疗机构。XXXX医院自成立以来一直严格依法行医,同时格守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最近,XXXX医院发现,在你网的论坛上有一篇网友发布的帖子即“XXXX医院真是坑人啊!”(网址为:http://bbs.szhome.com/commxxxxxxx)与事实不符、涉嫌诽谤XXXX医院。

本律师认为,XXXX医院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同时XXXX医院在医治病人方面也严格遵循医疗法律法规和医疗常规,绝不会做出违反医疗常规的行为。而你网论坛网友发布的“XXXX医院真是坑人啊!”一文明显与事实不符,诽谤了XXXXXX医院,侵害了XXXX医院的名誉权。

现本律师受XXXX医院的委托,请求你网在收到本律师函后删除该帖子,以免继续给XXXX医院带来不良的社会影响。谢谢!

江苏公善民律师事务所 

律师:

二0一四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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