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13570980701 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2016年8月,公a安突击检查某酒店水疗中心,发现卖a淫嫖a娼男女三对,现场查扣服务单据、记账本、提成本等卖a淫相关物品。经查,该水疗中心由刘某2015年4月创办,7月开始以色a情服务为主。刘某雇佣王某任a店长管全盘,通过招聘服务生、收银员、女技师等人员,以“保a健”名义从事a卖a淫服务。周某于2016年4月被招聘到该水疗中心任服务主管,其受服务部经理的领导,负责管理服务生及卫生等。在周某工作期间(即2016年4月至2016年7月),该水疗中心共组织妇女从事卖a淫活动3560次,共计从事卖a淫活动收入共计1554229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为了扭转其承租经营的某酒店水疗中心足疗项目的生意,便决定在该水疗中心招聘卖a淫女从事卖a淫活动,被告人周某明知刘某在该水疗中心组织卖a淫女卖a淫,而为卖a淫活动提供各项服务,已构成协助组织卖a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周某协助卖a淫共同犯罪的主观恶性不大,只起辅助次要作用,故对被告人周某的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周某构成从犯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被告人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周某系初犯、偶犯,无前科,且自愿认罪,请求对其从轻处罚的意见,符合本案事实,予以采纳。被告人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相关声明:
(1)如果您有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2)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3)文章意见中的任一信息无意且并不构成或替代恰当的法律专业咨询,亦不因此形成当事人-律师委托关系;对完全或部分依赖文章意见的内容而作为或不作为产生的任一结果,原作者或本律师/律师事务所均不承担责任。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会见,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