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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离婚后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能否直接强制执行?广州离婚诉讼律师

作者:许丽洁律师时间:2023年05月2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81次举报
律师13570980701 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专业资深婚姻家庭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哪些领域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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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广州离婚后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能否直接强制执行?

解答:协议离婚不履行不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协议不属于可由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离婚协议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起诉请求对方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下来后可以依据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具体可以参考下面这个案例,男方离婚后不履行离婚协议,原告女方委托律师起诉,在过程中还发现离婚时对方隐瞒的财产,最终和男方达成了调解,最大限度维护了原告利益

【相关案例介绍】

案件情况

2005年11月12日,女方与男方登记结婚,婚后购置一套房产,双方2019年7月8日办理了离婚登记,并自愿签署《离婚协议书》。协议书约定婚内购置房屋产权归男方所有,男方补偿女方人民币100万元,分2次付清,若未按期支付,则收取每年10%的利息。此外,协议书约定双方婚生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0元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协议签订后的4年内,男方既不支付房屋补偿款也未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女方多次催讨均没有结果。

代理过程

本案中,律师代理女方,始终坚持《离婚协议书》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无论是房屋补偿款还是抚养费均是男方自愿给付的,协议完全合法有效,男方不能出尔反尔,说不给就不给。

律师律师在本案诉讼中查到男方名下还有2套房产,其完全具有履行能力,建议女方采取诉讼保全的方式,先保全房产,以防男方转移财产。经过多轮调解,江律师揭露了男方故意拖延支付的真相,采用以财产保全促调解的方式迫使男方做到谈判桌上与女方达成调解协议。

代理结果

一、男方于2023年4月10日之前一次性给付女方房屋补偿款100 万元;

二、男方于2023年4月10日之前一次性给付女方抚养费50 万元;

三、如果男方未能按照上述一、二项约定于2023年4月10日之前一次性付清 150 万元,则男方支付 100 万元并支付 100 万元的利息(利息按照每年10%计算,从 2019年7月11日起至实际付清 100万元之日止)。

四、如果男方未能按照上述一、二项约定于2023年4月10日之前一次性付清 150 万元,则男方给付抚养费 61.5万元,并承担2023年4月起至150万元实际付清之日止的每月抚养费15000元。

代理效果

律师代理女方起诉男方按照《离婚协议书》约定支付房屋补偿款及抚养费,经过律师的不懈努力,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男方最终支付女方150万元,双方真正实现离婚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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