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丽洁律师 07:00-21:59
许丽洁律师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3570980701
咨询时间:07:00-21:59 服务地区

广州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作者:许丽洁律师时间:2023年05月08日分类:刑事辩护浏览:418次举报

律师13570980701 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量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数额较大”是指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是指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素材图

立案标准: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2、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3、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相关声明:

1)如果您有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2)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3)文章意见中的任一信息无意且并不构成或替代恰当的法律专业咨询,亦不因此形成当事人-律师委托关系;对完全或部分依赖文章意见的内容而作为或不作为产生的任一结果,原作者或本律师/律师事务所均不承担责任。

 


许丽洁律师 已认证
  •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 13570980701
    •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4年 (优于81.07%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8358分 (优于97.35%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2422篇 (优于89.11%的律师)

    版权所有:许丽洁律师IP属地:广东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481403 昨日访问量:1674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