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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路怒症”被别车后不解气,折返继续争吵,被“狠大哥”连捅数刀,致轻伤二级。近日,湖南省辰溪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童某因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22年2月16日,童某驾车行驶在县城郊卫生院近路段处掉头,恰遇谢某骑摩托车直行,因童某未礼让直行的谢某,谢某在路过童某车窗时与其发生了口角。随后,谢某将摩托车停在童某车前挡住去路,双方分别下车,继续争吵,进而发生互相推搡、拉扯等肢体冲突。童某径直从驾驶的汽车内取出一把水果刀,朝谢某腹部、肩部等部位连捅数刀。随后,谢某被送往医院治疗,经鉴定,谢某损伤程度构成重伤二级。
当晚,童某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案件审理阶段时,被告人童某与被害人谢某就民事赔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获取被害人谢某的谅解。法院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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