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贯彻司法之理念,深解立法之精神,洞悉法律之要义,方能论律;
须精捻律界之道行,游刃诉讼之规则,熟练庭审之技巧,乃可称师;
本人以为,律师执业,虽为法治之辅佐,但言行举止皆现自身修养、显行业形象。非修心养性者,实难成业界名器。
更以为,司法系维护正义之最后屏障,律师乃实现公平正义之重要桥梁。我等操守执业,若正念在胸,则能彰显正义,顺国法亦慰民心。倘邪念入怀,难免颠倒黑白。
还以为,为律师者,必当行之以规矩,示之以方圆。誓以公平正义为追求,诚实守信为本份。
菡心 说:
和阳光的人在一起,心里就不会晦暗;
和快乐的人在一起,嘴角就常带微笑;
和进取的人在一起,行动就不会落后;
和大方的人在一起,处事就不小气;
和睿智的人在一起,遇事就不迷茫;
和聪明的人在一起,做事就变机敏。
借人之智,完善自己。学最好的别人,做最好的自己。
菡心还说:快乐靠自己寻找,烦恼靠自己去抛,心灵靠自己主宰,生活靠自己来调,人生靠自己解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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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卫生法“自愿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