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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万恶之源!吸一口、毁所有!

发布者:张学研律师|时间:2021年05月06日|分类:刑事辩护 |474人看过


  毒品,毁灭人的意志和消磨人的精力。关于吸毒和贩毒在刑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吸毒是行政处罚,贩毒是刑事处罚,一般会处罚款和拘留,一般都会判刑。下面笔者整理了一些关于对吸毒贩毒的相关法律。

  吸毒处罚和贩毒处罚有什么不同

  吸毒:处罚适用法律为《治安管理处罚法》,它的性质属于行政处罚(不会被判刑),处罚结果是罚款、拘留、强制戒毒中的一种或几种处罚方式。

  贩毒:处罚适用法律为《刑法》,它的性质属于刑事处罚,处罚结果是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吸毒的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1、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2、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3、吸食、注射毒品的;

  4、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贩毒的处罚: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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