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企业家要有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并将风险防范意识贯穿到企业规章制度的每个角落。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企业家可以没有法律知识,但不可以没有法律意识。否则,企业家很有可能在不知不觉之中就“不小心”触犯了法律。此外,企业应该在企业领导人的带领下,建立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文化,在制定规章制度时,也要贯彻风险防范的意识,让企业的各个部门、各个环节、各个层次都认识到法律风险的危害性,这样法律风险的防范控制就成功了一半。
其次,企业家要确保经营活动合法化,绝不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并在规章制度中明确对每一项经营活动都要审查其合法性。
企业家要尊重法律、遵守法律,不抱侥幸心理。实践中常常有企业依法经营的意识不够,明知经营违法,却相信关系,抱侥幸心理,最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最好的做法是企业在合同管理制度中规定对达到一定金额的投资或交易行为必须交由律师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经营活动不会触犯法律的禁区。
第三,要将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识贯穿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并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对可能预见到的法律风险进行事先防范安排。
有的企业在重大投资决策、重大经营或企业重组等前期工作中缺少法律人员的参与,买企业就像买西瓜,用手拍几下就成交,即使聘请法律顾问的企业也只是到了出现纠纷时才让法务人员或律师参与处理,把法务人员或律师主要用于应付诉讼事务,不让其从法律角度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远离公司的核心决策圈,内部法务人员或外部律师对公司重大决策并不知情,无法全面识别企业存在的法律风险,更谈不上为企业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了。
因此,要从根本上有效规避企业法律风险的发生,企业就必须在内部法务人员或外部律师的协助下,识别并明确本企业可能遇到的各类法律风险,比如人事法律风险、合同法律风险、应收账款法律风险、公司治理法律风险等,并有针对性地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和作业流程。在规章制度中针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预设各种防范措施。比如,针对应聘人员可能存在的虚构工作简历或学历的情形,企业应在人事制度中规定一旦发生欺诈情形,企业有权随时予以辞退且不给与任何补偿;针对可能存在的专利侵权问题,企业可以在科研制度中规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之前必须进行专利检索;针对可能存在的呆坏账,企业可以在合同管理制度中规定赊销前必须对客户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能力进行调查,等等。
第四,要建立健全法律风险管理机制,并切实落实相关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建设是企业加强管理的基础性工程,也是法律风险防控的重要内容和主要抓手。但是,光有规章制度还不行,企业必须要贯彻落实这些规章制度,而不是让其成为摆设。企业通过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将对法律风险的防范和管理贯穿在日常经营管理流程中,从而做到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尽量将法律风险“扼杀”在萌芽状态。
第五,向风险管理效果较好的企业学习。
这方面做的比较好是欧美发达国家的企业。但凡来华投资的欧美发达国家企业,他们来华第一件事,大多数就是找律师对项目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如果中国政策、法律上有障碍,他们宁可不做,虽然有很诱人的利润。因此,中国的企业应向发达国家的企业学习,从决策者开始从上到下重视法律,关注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与评估,只有让法律来护航,中国企业才能做得更强,走得更远,才能屹立于世界强企之林。
此外,中国也有很多企业在法律风险的控制方面做的比较出色,我们的企业家可以多留心周围的企业,并向其中的优秀者学习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