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情况】
原告与被告一系朋友关系。被告一和律师的委托人是离婚夫妻状态。被告一向原告借款后不还,原告就将被告一及其前妻告上法庭,要求共同偿还并支付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后经法院审理,律师的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且原告主张的部分借款没有依据,驳回其对被告一的该部分请求及部分律师费。
【点评】
原告在诉讼过程中强硬要求借款人的前配偶承担还款,但这个要求没有法律依据。本案中,原告和借款人之间的转账不符合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特征,原告也没有证据证明其与借款人的借款系借款人与委托人的共同意思表示,没有证据证明用于共同生产经营,委托人事后也没有予以追认。结合有部分转账发生在离婚之后,以及借款人出具借条的时间也是在其与委托人离婚之后,不能认定系夫妻共同债务。因此,法院驳回原告对我委托人的全部请求。
【建议】
对债权人来说,如果要求配偶承担共同还款,最好在借款的时候就让配偶在借条上签字确认。
对债务人的配偶来说,他不知情、也没用到钱,要求他承担责任没有法律依据,也不公平。所以,一旦出现类似被起诉的情况,要尽快找律师商量、积极面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