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晚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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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打一张规范的借条

发布者:周晚霞律师|时间:2022年04月27日|分类:债权债务 |1673人看过

最近我接触的一个案件,我觉得应该好好地讲一下民间借贷,最重要的是怎样打一张规范的借条。这个案件呢是这样的,一个人(我们先叫他张三),借了一笔钱共十万元给他同村的人(我们先叫他李四),当时是现金直接交付的。钱拿到手后过了五个月,李四还了这笔本金的一部分共五万元,还款之后还写了张欠条给张三,欠条写到:“还欠款5万元”。一段时间后李四不肯还剩下的五万元。张三把他告起来。审理的时候,李四就说张三只借了五万元给我我这是还款5万元,并不是剩下5万元,我钱已经还完了。张三又没有银行转账证明自己把另外五万元借给他,这本来很简单的案件就变成了一个复杂的案件。好在结局还算好,双方调解。

这个案件告诉我们,如何写好借条非常重要,加上今年最高新出了一个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特别是在利息上跟以往有很大的不同,如果大家能记得一些,万一有借出去借进来,应该能派上一点用场。

第一个问题:欠条、借条有什么区别?

1)欠条,是你欠我多少钱或者多少货物写张欠条给我,经常用在结算货款上

2)借条是你问我借多少钱,出的凭证

两者应有所区别。一般货款结算最好用欠条,说明我已经把货卖到你手里,你现在应该把货款结算给我。打官司的时候,货款关系的有这张欠条就可以。对于欠条,大家都可能都有一个疑问,欠条打了多久会失效,经常有人拿着欠条问我们,09年10年打的欠条,催了很久变成死账,是不是能要的回来。这一点,我可以回答大家,对于还款时间没有写明的,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提醒大家还是要尽早起诉,免得对方赖。这个是关于欠条的问题。

借条的前提是我借款已经给你了,如果没有给你,你就不用还款。所以打借款官司的时候,还要说清楚借款是怎么样交付的。

个问题:写借条时应该注意什么?

我们手上都拿到一张借条的范本的吧,我们看一下这张借条。

1、第一个空格填出借人,是没什么问题的,谁借出去的钱写谁的名字。但是要注意“张三向李四借款10万元”和“张三借李四10万元”的区别。千万不要用后面这种表达,说不清是谁向谁借钱。

2、借款金额也是没问题的,但是要写准确,大写已经在批注里了,大家可以看看。

3、借款时间很重要,有很多人来问我们律师,是不是借钱出去三年之后就不能要回来,我今天解释一下。有两种情况:(1)有些人借钱出去是没有写什么时候还钱的,这个时候可以随时问别人要回来。如果没有催人家要,超过三年也没有问题,法律是保护的。但不能超过二十年,这是最长期限。(2)还有一些人借钱出去有些时间,比如2018年8月8日还钱。那么,你规定了什么时候还钱,从明天开始算三年,如果超过三年,法律就不保护了。(之前民法总则还没出台以前是三年,2017年民法总则修改了,变成三年)就是说你可以继续催对方还钱,但告到法院,法院不会判你赢。但是这其实还有可以延长时间的情况,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在这三年里要求对方还款了(录音、短信或者书面材料)或者对方承诺什么时候还款,那从这一刻起,时间重新算。比如2018年10月1日重新问对方要钱,那样就改到2021年9月30日到期。但一定要注意,这样的证据要落实好。

4、关于利息问题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将利息分为个档次

第一个档次合法有效,即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这种情况下,若借款人逾期,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第二个档次不被法律保护,即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即使借款人按照讲好的利息还借款人也可以要求出借人返还超过的部分,一般实务中,法院查明后会做本金予以扣除起诉以后的利息法院只支持四倍以内的利息

2)什么情况下,还了的利息能折到本金

A.你借了10万给我,约好年利率10%,利息是1万,现在你让我先把利息给你,我拿到实际上是9万元,到期后,你可以要求我还你10万元本金吗?不可以。只能要求我还你9万元本金和利息9000元,比预期110000元少了2000元

B.实际上就是高利贷,就是我刚刚说的第三档的利息,如果约定利息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即目前是年14.8%。这个时候,即使借款人按照三分息还的借款人也可以要求出借人返还超过三分息的部分

    5、借款人身份问题

很多人写借条的时候,经常谁借的就单单写了的名字,却连是哪里人也不知道,身份证号码也没有。我们农村里很多人的名字和身份证上名字对不上,要核对身份证,签身份证上的名字。万一要打官司,法院要求必须要提供身份信息的,单单永嘉就有很多人同名同姓。如果就一个名字,很难能够告得到对方。所以,让借款人写好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很重要,也可以避免以后查不到人的麻烦。如果是公司,查一查公司是否已经注销,公司名称是否准确,名字差一个也不行,差一个那就是另一家公司了

    6、关于指定账户

律师提醒,借款最好最好不要现金交易,很容易说不清楚。另外,最好写明要打给对方的银行账户信息,特别是转给借款人以外其他人。如果后面对方不承认,你很难证明收钱的人和借款人的关系。这笔钱要回来就很有风险。

7、关于保证人的问题

保证人分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一般保证是说先要问借款人要,借款人还不了,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连带保证是可以同时向借款人和保证人催讨。不管哪种情形,保证人还了之后,是可以问借款人要回来。实践中大部分人都只是前面写保证人,后面签名字,这样的保证方式通常都认为是连带保证。到时候要连带还款,责任较重。

8、借条最好一式两份。一般,借条都是借钱的人写的,但也有专门放贷的人或者担保公司写了之后让借款人签字的。这个情况,如果借款人里边没有一张同样的条据,撰写者在仅存的一张借条上作了手脚,比如加了借款的数额,添个零什么的,那么签字的人如何抗辩呢?相反,如果双方都有一张完全一张的借条,双方做手脚都只是徒劳(温州话,无空弄)的。

    9、关于还款

也就是我最开始说的那个案件,还款最好的方式还是在原来的借条上让出借人写明:已经还了多少钱,尚欠款多少钱。把意思说清楚,不要单单一个“还欠款”,很容易有说法。

个问题:出借人明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赌博或其他犯罪行为,他们之间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

答:这种情况下,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该借款合同无效。参照合同法第58条 无效款项,应担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个问题:关于借款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问题。新的司法解释出来后,很多单方举债的借款都不再认定为共同债务。提倡共债共签,也就是说你想要在以后打官司的时候夫妻两人都告住,最好让两个人都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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