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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在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时怎么打官司?

发布者:李荣武律师|时间:2017年03月27日|分类:人身损害 |606人看过

   对发生的损害赔偿纠纷,可作为民事案件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可直接到法院打官司。

   由于损害赔偿案件比较复杂,所以,应视具体案件内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因侵权行为提起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因运输中发生损害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其他损害赔偿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诉单位所在地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但住医院治疗的除外。

   原告到法院打官司,应当提供下列情况:

   A\侵权行为的发生时间、地点、原因、经过、损害程度、损失数额等。

   B\因不履行义务造成的损害赔偿,应当提供对方负有什么义务。证实对方承担义务的根据,对方不履行义务的原因,以及造成损失的价值。

   C\要提供损害行为发生的证据,提供人身损害的证据和经济或财产损失的证据

   D\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如要求对方赔偿财物或者赔偿经济损失的具体数额,以及赔偿的时间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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