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使被害人遭受了经济损失,被害人有权要求被告人赔偿,这是被害人及其亲属和其他有权要求赔偿者的权利。当然,有权要求赔偿的人,也可以放弃这种权利,也就是说,可以不接受被告人的赔偿。但是,被告人赔与不赔,这是被告人的态度问题,被告人肯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这表明他有认罪,悔罪的表现,对这一表现,在量刑时应予考虑。如果被告人有能力赔而不赔,说明他不认罪,量刑时不能从轻处罚。被告人积极赔偿,但被害人拒绝,不能因此说被告人不认罪、不赔偿。
例如,被告人李某某在市场上买东西,与刘某某发生口角,随后二人厮打在一起。在厮打中,李某某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在刘某某身上连扎4刀,其中有一刀刺中心脏,致刘某某当场死亡。李某某犯罪后,携刀跑到当地公安派出所自首,并表示愿意赔偿被害人的损失,愿意接受法律制裁。按法律规定,自首的,可以得到从轻处罚。刘某某家属知道李某某有自首情节后,多次找到司法机关,一再表示,被告人赔偿的损失,坚决不要,非让李某某给偿命不可。像这样被害人宁可不要赔偿也要从重处罚罪犯,这可以吗?
上述案例中,刘某某家属拒不接受赔偿,要求从重处罚被告人,提出要求可以,是否应从重处罚,司法机关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考虑。被害人可以拒绝接受赔偿,也可以提出要求从重处罚被告人,但人民法院不能完全由被害人来支配对被告人的审判。被告人有从轻和减轻处罚的情节,被害人或其家属拒绝赔偿,也不会影响对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处罚。因为法院判案。依据的是法律,被害人家属的意见,仅仅是一个方面的因素。合法的可以采纳,与法律规定相违背的,法院在作判决时,将不能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