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杨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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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工伤赔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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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腹子能得到赔偿吗?

发布者:张杨团队律师|时间:2016年02月02日|分类:人身损害 |376人看过

【案情简介】

  20147月某日深夜,沈某在高速公路上遭遇车祸,经抢救无效死亡。因就赔偿事宜与肇事司机、保险公司协商未果,沈某的亲属起诉至法院,索赔医疗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39万余元。

  诉讼中,双方争议焦点之一是法院应否支持洋洋的生活费。原告方认为,洋洋虽然在事故发生时还未出生,但系受害人的亲生子女。如果受害人没有因为此次交通事故死亡,则他将负有扶养洋洋的义务。被告方认为,公民民事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洋洋在事故发生时,尚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自然人,故对相关诉请不予认可。

  法院最终支持原告方的诉请,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沈某家属11万余元,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50万元,肇事司机赔偿7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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