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维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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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行政诉讼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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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被划为禁养区需要拆迁,要求依法补偿于法有据!

发布者:王维雪律师|时间:2019年06月26日|分类:拆迁安置 |392人看过

位于河南省开封市的薛先生经营一家大型养殖场,厂区总占地面积约13,从开始经营到现在投资两千万左右,养殖场创建伊始取得了养殖企业所应取得的一切证照和许可,包括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畜禽养殖代码证、环保局验收意见的决定等等许可,在政府的鼓励政策下规模不断扩大,养殖场手续齐全,多年来一直合法经营,依法纳税。

忽然由于拆迁,养殖场旁边修建了安置小区,养殖场所在地被划为禁养区,要求养殖场无条件立即搬迁,对补偿事宜闭口不谈。僵持过程中,区政府畜牧局、环保局、工商局、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联合执法,作出通知:指令区供电局立即停止该养殖场的供电;指令区环保局立即取消该养殖场的原有环评有效性;指令区国土局立即废除该养殖场原有的土地使用手续;指令区工商局立即吊销该养殖场工商执照;指令区综合执法局、公安局做好养殖场取缔或者搬迁的配合工作。区政府同时作出《关闭停业》的决定,噩梦一件之间降临,各职能部门处罚决定、注销证件、撤销许可铺天盖地而来!面临零补偿的困境,薛先生无奈之下请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王维雪律师介入依法维权!

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使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

王维雪律师接受委托后,见事态紧急,养殖场面临被非法取缔的关键时刻,立即全面分析案情,针对违法行为找出法律上的违法点,戳中要害,马上向各级拆迁工作部门发送律师函!建议协商解决,在罚款可能产生滞纳金的风险下,直接将工商局、环保局、畜牧局、区政府该复议复议,该诉讼诉讼,最后均取得胜利成果,工商营业执照保留下来,处罚决定被撤销,环保撤销许可决定也被撤销,畜牧部门作出的注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依然被法院撤销!

在接二连三的胜诉情况下,与委托人争取到了谈判空间,此时,拆迁方终于妥协答应对委托人的厂房以及生猪进行赔偿,阻止评估机构依法对养殖场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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