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东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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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山东高行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金融证券刑事辩护股权纠纷兼并收购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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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按揭房产怎么分

发布者:李东东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房产纠纷 |2347人看过

    您好。我的一位女友准备离婚,他们现在居住着的房子是一套单位公房,花了两三万元一次性买断了房屋产权。其夫做生意很有钱,去年按揭付款购买了一套100余平方米的房子,他先首付了10万元,剩余的房款正在偿还中。现在是女方想知道,如果自己现在与丈夫离婚,这套房产该怎么分配?

    太原读者小晶

    小晶:

    你好。我认为情况不像你  说的那样简单。首先,这一套按揭购买的房屋要是他们婚后共同生活后购买的,并且购房款是用新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财产预付购买的(而不是由法定或约定归男方一方的财产)才能谈的上离婚时分割。

    其次,按揭购买房屋在没有付完余额之前,并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1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践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提醒当事人应该注意,如果男方做生意用于家庭生活且负债累累,那女方就谈不上离婚分割财产还需承担债务;如果男方还拿出证据证明自己按揭买房的钱是借别人的,那么女方就谈不上分割。当然离婚最好是双方协商,让男方体谅感情不成友谊在。如果通过诉讼,而女方只是想当然认为男方有钱又拿不出充足的证据,而男方做好充分准备转移财产,那么,受害的只有你的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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