茆海元律师网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IP属地:江苏

茆海元律师

  • 服务地区:江苏

  • 主攻方向:婚姻家庭

  • 服务时间:08:00-21:59

  • 执业律所:江苏震云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1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8761318600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单位不申报工伤个人怎么申报

发布者:茆海元律师|时间:2023年10月18日|分类:法律常识 |105人看过举报

一、单位不申报工伤个人怎么申报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单位不申报工伤, 个人或者其亲属是否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呢?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由用人单位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申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个人或者其近亲属也可以申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三)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企业未依照条例的规定为工伤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协助办理。

二、单位不认为是工伤谁来举证

职工受到事故伤害,如果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话,应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职工遭遇工伤事故的举证责任在企业,个人不负有举证的义务。但是个人须对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负举证责任。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对此做出了规定: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文章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如有法律需求,建议联系律师本人咨询。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江苏 连云港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8761318600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49767

  • 昨日访问量

    31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茆海元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