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军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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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事务保密协议书

发布者:刘军伟律师|时间:2021年08月12日|分类:合同纠纷 |462人看过

H公司项目专项保密协议书
甲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

公司住址:


乙方(员工):
部门:
身份证号:
住    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与H公司合作,从事5G产品的研发与生产。H公司提出了严格的保密要求,双方签订了编号为【               】

的《保密协议》,甲方承诺就相关事项严格保密,并就可能的泄密承担法律责任。乙方作为甲方公司员工,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可能接触到H公司的要求保密的相关信息,为更好的维护各方权益,甲乙方在已有《保密协议》的基础上,特签订本专项保密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协议之前,已经明确知悉本协议中H公司的真实公司名称,且知悉该保密范围涵盖H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二、乙方承诺:基于其在甲方履职期间所获知的如下信息均属于需要严格保密的信息,不管基于何种方式获知,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1)H公司以书面、口头、电子或物件的方式向甲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诀窍、研究成果、商业计划、客户信息、财务数据、文档模版、编程规范、开发流程、质量标准以及上述信息的衍生信息在内的所有信息。

(2)甲方与H公司订立的合同条款、双方合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就彼此间的合作关系或机密资料进行的任何协商、讨论或谈判、任何拟定之安排或协议,任何正在协商、谈判中的经营或运作计划,或与前述协商、讨论、谈判资料;

(3)双方合作期间,甲方从H公司客户处获得和知晓的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包括但 不限于:以书面、口头、电子或物件等方式存储的对客户具有保密价值,或客户负有保密义务的各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诀窍、研究成果、商业计划、客户信息、财务数据、文档模版、编程规范、开发流程、质量标准、合同条款等。

(4)直接和间接反应上述信息的任何技术材料、分析、评估、调研、建议、协议、报告及其他文件。

(5)其它任何与H公司相关除非经甲方书面同意公开之外均属于需要保密之信息。

三、乙方承诺:不在任何媒体或渠道(包括但不限于自媒体、微博、朋友圈、微信等社交账号或电话、邮件、口头或书面等形式)或其他途径向外传播或散布甲方与H公司合作信息,上述合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合作领域、合作金额、合作项目、生产产品、人员招聘、研发技术或其他所有相关之信息。

四、乙方认可上述第二、三条之要求对甲方公司非常重要,故意或任何疏忽的泄露都可能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故此,若经查实,乙方有上述第二或第三条之禁止行为或类似情形的,均视为严重违反甲方公司规章制度之行为,甲方有权依照公司规章制度作出解雇之处理,同时乙方也已经知悉H公司对甲方保密要求,故此对于因乙方原因导致保密信息泄露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将可以依据甲方与H公司的《保密协议》要求赔偿,对此乙方无异议。

 五、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时开始,到该商业秘密由甲方书面表示乙方无需遵守时止,无甲方书面之解密声明,乙方仍需遵守相关保密义务,无论乙方在职或离职。

六、法律责任:
   
(1)如果因为乙方违反本协议保密义务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甲方可依据其与H公司所签署之保密协议作为依据来处理,H公司对甲方的索赔金额可作为甲方要求乙方赔偿之金额,对此乙方予以认可;
   
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按照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计算;

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七、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辖,甲方因提起法律诉讼所支付的律师费等其他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其它事项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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