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华律师

  • 执业资质:1420120**********

  • 执业机构:湖北楚润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什么情况下受到伤害属于工伤

发布者:姜华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工伤赔偿 |1255人看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根据以上规定,对工伤认定应当这样理解。

(一)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单位安排的加班加点,属于工作时间。

发生工伤的原因一是单位的劳动保护设施有缺陷,一是劳动者违章操作。认定工伤时不考虑哪一方的过错。由于职工的过错发生的伤亡事故同样要认定为工伤。

下班以后,逗留在工作场发生的伤亡事故不属于工伤。

工作时间因为醉酒、打架、犯罪行为、自杀、自残等原因发生的伤亡不属于工伤。

(二)工作时间前后发生的伤亡事故,必须发生在工作场所, 必须是是为了工作的准备或者收尾所发生的伤亡事故才属于工伤。

工作时间前后因为个人事情发生的伤亡事故不属于工伤。

离开工作场所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伤亡事故不属于工伤(机动车交通事故除外)。

(三)被殴打致伤,认定工伤需要三个条件同时具备。

打人事件必须是因为工作问题引起的,因为其他问题发生的打架斗殴不能认定为工伤。

打人时间必须发生在工作场所,离开工作场所被打,不能认定为工伤。

打人事件必须发生在工作时间。因工作问题下班后被打伤不属于工伤。按一般伤害处理。

(四)职业病认定工伤,必须是国家法律规定的职业病。

是否属于职业病需要社保机构认可。

社保机构认可职业病根据医学专家鉴定。

(五)职工外出期间发生的伤亡事故。

必须是单位派遣的出差。

受伤必须是因为工作原因。因为其他原因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

比如,单位派遣某人去济南参加一个学术会议。会议完毕后,举办单位组织参会人员去泰山旅游。旅游途中发生车祸。车毁人亡。泰山旅游不属于工作范围,不能认定为工伤。

(六)上下班途中受伤,只有因为机动车事故收到的伤害才算工伤。受伤者可以是行人,也可以是机动车驾驶员。

机动车事故可以是由于对方的责任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受伤者的责任造成的。

上下班途中发生的非机动车引起的交通事故受伤,不属于工伤。

上下班时间因其他原因受伤,不属于工伤。

比如,某职工骑自行车上班,途中因为一污水井没有盖盖,掉入污水井受伤。只能向污水井管理单位索赔,不能享受工伤待遇。

(七)其他原因发生的伤亡事故,必须有法律规定的才能认定为工伤。法律规定是指《工伤保险条例》以外的其他法律有明文规定。比如,警察执行任务遇到暴力抗法。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