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骏律师

  • 执业资质:1310120**********

  • 执业机构:上海市君和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人身损害房产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律师说法之 净身出户

发布者:刘骏律师|时间:2018年03月11日|分类:债权债务 |573人看过

净身出户

净身出户,是指夫妻双方在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或一方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净身出户不是法律概念,在我国现行婚姻法律制度中无此规定。但是,我国婚姻法对于有过错一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有关于“可以少分或不分”的规定。但这一规定,与民间流传的“净身出户”还是有本质上的区别的。

【六种多份财产情形】

在司法实践中,离婚一方有权主张多分财产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六种情形:

1、一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

2、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

3、一方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的。但是一方变卖财产,如果未对夫妻共同财产造成损失,并不必然导致一方多分财产的后果。但是,如果财产变卖后增值了,另一方可以主张相应的赔偿。

4、一方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

5、一方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

6、一方有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或有婚外性行为等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

另外,对于离婚夫妻,一方争得孩子抚养权的情形下,可否主张多分财产。在司法实践中,可以提出,但是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相关法律规定】

1、《婚姻法》第39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婚姻法》第47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