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陈越律师 时间:2023年11月30日 1984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2022年,6月、7月原被告签订《妆发服务合同》《道具租赁服务合同》,约定原告为被告创设的节目提供化妆造型、古装道具租赁的服务,节目总共12期录制,每期完成录制后,被告支付原告相应的服务费用。在原告完成了6期录制后,被告并未支付过任何一期的费用,在原告多次催款下,被告怠于履行自己的义务,故原告委托律师将被告诉至法院。
办案经过:陈律师在接受委托后,仔细查看了原告与被告的聊天记录,以及了解每一期录制的经过,并且将6期里面涉及到的金额计算,细到每一笔的支出都记录在表格中,最后,给法官一个清晰的费用计算表,有利于法官明白事实的发生以及原告诉求的理由。
案件结果:本案在疫情期间开庭,法官在看后陈律师提交的证据后,听了原被告双方的辩论,后判决基本支持了原告的诉求。被告也在本案判决生效后的期限内,支付了费用。该案对于原告来说,取得了理想的结果。
律师点评:该案的难点不在于后期的开庭维权,而是在于前期工作。当时签合同的时候,原告的法人代表就找过陈律师,审核该份合同,陈律师在接到委托以后,认真审核了被告提供的格式合同,并且告知原告该份合同对其极为不利,劝其慎重。后因双方合作的需要,并在陈律师的据理力争之下,双方修改了一些地方,其中就包括双方的权利义务,管辖权以及维权费用的约定等。在合同平等的情况下,对于原告后面的维权之路就相对容易一些。所以,在进行法律活动的时候,提前对该活动风险做一个评估是很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