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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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XXX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湖南XXXX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者:陈越律师 时间:2023年11月30日 1984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2022年,6月、7月原被告签订《妆发服务合同》《道具租赁服务合同》,约定原告为被告创设的节目提供化妆造型、古装道具租赁的服务,节目总共12期录制,每期完成录制后,被告支付原告相应的服务费用。在原告完成了6期录制后,被告并未支付过任何一期的费用,在原告多次催款下,被告怠于履行自己的义务,故原告委托律师将被告诉至法院。


  办案经过:陈律师在接受委托后,仔细查看了原告与被告的聊天记录,以及了解每一期录制的经过,并且将6期里面涉及到的金额计算,细到每一笔的支出都记录在表格中,最后,给法官一个清晰的费用计算表,有利于法官明白事实的发生以及原告诉求的理由。


  案件结果:本案在疫情期间开庭,法官在看后陈律师提交的证据后,听了原被告双方的辩论,后判决基本支持了原告的诉求。被告也在本案判决生效后的期限内,支付了费用。该案对于原告来说,取得了理想的结果。


  律师点评:该案的难点不在于后期的开庭维权,而是在于前期工作。当时签合同的时候,原告的法人代表就找过陈律师,审核该份合同,陈律师在接到委托以后,认真审核了被告提供的格式合同,并且告知原告该份合同对其极为不利,劝其慎重。后因双方合作的需要,并在陈律师的据理力争之下,双方修改了一些地方,其中就包括双方的权利义务,管辖权以及维权费用的约定等。在合同平等的情况下,对于原告后面的维权之路就相对容易一些。所以,在进行法律活动的时候,提前对该活动风险做一个评估是很必要的。

陈越律师,浙江金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系金麟所明刑专业刑事辩护团队成员,团队成员均毕业于国内重点院校法学院,有过丰富的实...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杭州
  • 执业单位:浙江金麟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30120********30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公司法、法律顾问、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