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律师刘旭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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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判决满意,就不用上诉了?

发布者:税务律师刘旭旭律师|时间:2023年11月24日|分类:刑事辩护 |321人看过


对判决结果满意,就不用上诉了吗?近日收到一份判决,对判决结果很满意,但综合考虑多方因素,我还是建议当事人上诉。基本案情是这样的,A公司向B公司供货,合同中约定B公司与B公司的上家结算后,B公司才向A公司支付至货款的95%。我作为A公司的律师,主张B公司应按95%的比例支付货款,提出三点理由:

一、合同涉案条款是背靠背条款,而背靠背条款是无效条款。

二、A公司完成供货已经两年,B公司在两年的时间内未与第三方结算,是怠于履行合同义务,是以不作为阻碍付款条件的成就,应视为条件已经成就。

三、A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合同具有相对独立性,若以第三方与B公司之间的结算作为付款条件,将使A公司与B公司之间合同的履行陷入无限期的不确定状态,在A公司已经完成全部供货义务的情况下,若因合同的不确定性而迟迟收不到货款,不符合公平原则。

另外我给法院提供了许多案例供法院参考。

一审判决支持了我方按95%的比例付款的请求,但回避了背靠背条款的效力争议,认定背靠背条款属于付款期限约定不明,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权人可以随时请求履行。而B公司两年未与第三方结算,属于怠于履行合同义务,应在A公司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支付货款,至判决作出之日应视为已经给予B公司必要的准备时间,B公司应向A公司支付完毕95%货款。

虽然理由有所出入,但判决结果是我方想要的结果,当事人对这个结果还是十分满意的。但要不要上诉,确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

首先,A公司仍然有5%的质保金,而质保金的付款时间是2024年2月1号。现在收到一审判决的时间是10月12日,上诉期满是10月27日,上诉费缴纳期满是11月3日,法院把案卷移送到中院再1-2个月时间,二审开庭基本在2024年2月之后了,到时质保金的付款时间就到了。如果上诉的话,终审判决会支持这5%的质保金。

其次,一审判决是否生效取决于双方当事人是否上诉。任何一方上诉,一审判决就不生效。如果双方都不上诉,一审判决生效,我方可先执行这95%的款项。如果我方不上诉,对方上诉,一审判决不生效,不能强制执行,并且我方在二审中也丧失了主张5%质保金的权利。

所以,我给当事人的建议是:先上诉,待确认对方不上诉后,我方再以不缴纳上诉费的方式撤回上诉,先执行95%的款项,对5%的质保金另行主张;如果对方上诉,我方就在二审中一并主张5%的质保金。这样,无论对方采取什么行动,我方都可以有最优的应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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