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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债权人同意转移债务是否就无效

作者:重庆美翎律师事务所时间:2023年04月13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97次举报
2023-04-13

我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转让自身权利的,需要提前告知债务人;而债务人转让其义务的,则需要事前征得债权人同意。那么,债务转让未经债权人同意是否有效?

  网友咨询:

  未经债权人同意转移债务是否就无效

  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凡是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转移,都是无效的。转移债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即必须经债权人同意。这是因为,债务的转移关系到新的债务人的履行能力问题,对债权人的债权的实现存在切实的利害关系。债务的转移无论全部还是部分,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人不得转移债务。

  律师补充:

  债务转让的形式包括

  债务承担,按照承担后原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以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

  1、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

  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表现在,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不再对所移转的债务承担责任(免责);第三人则成为新的债务人,对所承受的债务负责。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除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以外,也随主债务移转给新债务人承担。同时,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抗辩权,新债务人亦可以之对抗债权人。

  2、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

  在并存的债务承担中,由于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债的关系,对债权人的利益不会发生影响,因而原则上无须债权人的同意,只要债务人或第三人通知债权人即可发生效力。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

  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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