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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遗赠人在遗赠人去世后未书面通知,是不是放弃了?

发布者:刘文玉律师|时间:2021年08月25日|分类:婚姻家庭 |281人看过


《民法典》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因此,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需要确定该受遗赠人是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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