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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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发放加班工资,可以申请仲裁吗?

发布者:刘文玉律师|时间:2021年08月16日|分类:劳动纠纷 |373人看过


“不让马吃草,只让马儿跑”,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用人单位特别是规模不大的企业要求员工加班,却不给加班费。大部分员工为了不得罪领导,默默忍受!那么,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加班却不支付加班工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有关加班工资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在生活、工作中,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任何不懂得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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