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因此,对拒不执行判决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因此,对拒不执行判决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