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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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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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结婚证,有一个孩子,怎么样才能“离婚”?

发布者:刘文玉律师|时间:2021年08月05日|分类:婚姻家庭 |194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因此,可以要求法院判决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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